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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星期五

建築類型與香港城市的空間問題


       說起建築,香港人很容易就跳到建築風格(architectural style)的討論,卻鮮有關於建築類型(architectural typology)的論述。這是大部分關於建築的議論均流於表面,與社會、城市發展和民生的議題扯不上關係的重要原因。如果說政府的高地價政策和地產商的發展模式是香港城市空間問題的成因,窘迫的居住環境和枯燥的生活空間是結果,那我們欠缺的就是關於過程的討論,而建築類型的選擇就是這過程的關鍵。

建築類型的定義與應用
       建築類型是建築以實體形態呈現的分類,形態可以是建築物,如高樓大廈、唐樓或平房,也可以是特定的空間或場所,如公共空間、公園或停車場。類型的分類受着客觀的因素影響,如地點、密度、政策和發展模式,也受着當時盛行或為當地社會採納的理論、學說和思想影響,如「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花園城市運動」(Garden City Movement)和「新都市主義」(New Urbanism)。

       每層有公共走廊,一旁是戶外,另一旁是一整列房間的大廈,是一種建築類型——「單邊走廊式」(single-loaded),常見於學校和早期的公共屋邨;每層的公共走廊兩旁都是房間的大廈,是另一種建築類型——「雙邊走廊式」(double-loaded),常見於酒店、工業大廈,也常見於公共屋邨;有升降機大堂為每層的住戶或用戶使用的高樓大廈,是另一種建築類型——「單幢式」(point tower),常見於商業大廈和私人住宅。從這些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同一種建築類型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一樣的用途也可以用不同的建築類型體現,沒有那一種配搭是必然正確的。

       當然不同的建築類型有着不同的問題,沒有一種建築類型是完美的,例如長型的走廊式大廈較容易導致「屏風效應」,不利空氣流通,令區內的溫度上升,但這都可透過建築設計解決——譬如在大廈中間開洞,作空中花園,這在歐洲的集體住宅(collective housing)很常見,本來就不是甚麼新鮮事。

單調乏味的城市空間與建築類型
       單一的建築類型在現代規劃下,很容易導致單調乏味的城市空間,因為相同的類型表示建築物與周邊環境的關係也是性質相同的。但在從前,這問題不一定會出現。

       以前的鄉村或城鎮,甚至一些香港的舊區都用上同一種的建築類型,但是因為建造者不同和落成的時代有差別,對同一類的建築物有不同的演繹,如大小、高低、座向和裝飾,形成「和而不同」的群居風貌。這種由下而上,由民間社會自然形成的社區,能用為數不多的建築類型,配合地勢、山水,造出豐富精彩的社區空間,給人錯落有致、和諧協調之感。

       香港單調乏味的城市空間始於大型的城市規劃和大同小異的發展模式。為着規劃和管理上的方便,這些發展大都用上同樣的建築類型——公共屋邨用上走廊式的長型大廈、新市鎮的住宅都是單幢式的。單一的發展商以單一建築類型大規模地建造新的城市空間,加上以基礎建設(如汽車道路、地鐵站和巴士總站)為優先考慮的規劃理念,造成機械式的城市佈局和空間,令人身處其中而不自然。一式一樣的住宅設計,和只便利交通工具而非以人為本的街道亦是令居民很難對自己的居所、社區有歸屬感的原因。如果一個新規劃的社區有高、中、低密度的發展,混雜不同的建築類型和不同功能的建築物,由不同的機構開發、設計,以人的體驗和感受為先,那不少新規劃地區的空間災難應該能夠避免。其實這些理念和八十年代在美國興起的「新都市主義」都很相似,很多城市在大型的規劃和發展都會借鑒,可惜香港政府還是沿用二十世紀初的花園城市運動」和Le Corbusier的「輻射點城市」Radiant City)規劃理念來發展新市鎮。原來理念中高樓的建造是為了使地面有多點空間,可以成為所有人均能享用的大公園和休憩空間,不過這些空間在近年的香港變奏為購物商場,進一步蠶食居民的自由空間和心靈。

建築類型的選擇與生活空間
       建築類型的選擇影響我們生活空間至深的,莫過於購物商場的廣泛應用。很多大型屋苑的單幢式住宅高樓,現在都由巨型的商場平台連接,這建築類型在從前並未如此普及。商場是消費的場所,內裏一切的佈局、陳設都為鼓勵消費,是一個以金錢和物質價值為指標的偽社交場所。相比起公園和由小商戶組成的街道,商場內的活動和精神上的自由度都很低,訪客的一言一行都受監管和控制,可能我們已習慣了在這樣的社區生活而不察覺而已。我們生活的各種可能性都因商場這建築類型的廣泛應用、空間上取代以往的社區街道和休憩地方,而逐漸縮窄至只有消費和物質享受的生活。對於年青人和富有的人,這轉變可能不是甚麼問題,但是對於長者和窮人來說,這生活上的空間轉變卻令他們的自由和選擇愈來愈少。

       城市的空間能影響我們的居住環境、社交和精神生活,而建築類型的選擇就起了決定性的作用。雖然有很多社會問題都不能用建築解決,但是不當的建築應用卻能產生很多社會問題,尤其是空間的問題。希望今後多點城市空間和建築的討論,令社會潛藏、不為人知的空間問題能夠浮現,這樣才可以真正切實地改善我們的城市。

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

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不要讓我們只活在閉鎖社區之中

  
         在西方的學術界,不少涉及居住環境、人際關係和社會發展的研究和論述都會觸及「Gated Community」這一概念,但在香港卻不常見,討論的人也不多,甚至上互聯網也找不到相應的中文詞彙。這種聽來陌生而遙遠的社會現象,與我們好像關係不大,但是在我們多年來不停模仿西方規劃方式的時候,其實早已在不知不覺中植根香港,本人稱之為「閉鎖社區」。
  
       甚麼是閉鎖社區(Gated Community)?這是用以形容一些外人止步、有獨立管理模式的住宅社區。這些社區通常被鐵欄重重包圍、有保安人員巡邏、出入都要經過核實,外國甚至曾有社區要求救護車和消防車亦要得到批准才可進入,令救援受阻。若有人問香港有哪些住宅是閉鎖社區?我會這樣回答︰香港現在還有哪些住宅不是閉鎖社區?
 
        雖然大部分香港住宅的規模算不上是一社區,像上述般荒謬的事情亦不會發生,但其規劃、運作模式基本上與閉鎖社區無異,近十多年建成的大型私人住宅,幾乎全都是閉鎖社區。我認為這種「社區」,正是令我們社會在日常生活層面上出現隔閡,甚至分化的元兇之一  —  富有的人可以完全不用接觸其他階層的市民而安然無恙地過活,中產階級也似乎不甚了解基層市民的生活景況。社會分化和樓宇價格的差距,是輿論經常觸及的話題,但閉鎖社區的討論和研究卻出奇地少,是香港人認為只要價格和居住地點合理,其他因素均不值一提,不用向政府和地產商反映和爭取,還是香港人不意識到原來他們可以有其他選擇?
  
       也難怪,香港經濟起飛後落成的大型住宅群多是閉鎖社區,平台花園是住戶才能享用的,外人踏足很快就會被管理員驅趕,探訪朋友亦要經過多重關卡,我們早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但近十多年的發展確實有變本加厲之勢。以前我們尚可在私人屋苑找到半公共、半私人的空間,就如七十年代開始興建的太古城和八十年代後期落成的黃埔花園,它們的平台花園並不全然封閉,外人可享用園中的設施,路人想省時間也可穿插其中,所以它們還不至於割地自居,還可算跟社區網絡連接在一起。可是現在的住宅平台動輒三、四層高,就算平台的花園在法例上屬於公共空間,也令人望而卻步,這是間接把地方「據為己有」、把城市的空間割裂。我們感到生活愈來愈鬱悶,除了因為工作時間過長、工資追不上通脹而間接貶值、實踐理想的空間不多等原因外,也是由於這樣的生活環境令我們彷彿困了在自己的屋苑一樣要麼在家上網、看電視,要麼到樓下千篇一律的花園和商場逛。這些空間太多規管,太少驚喜。
 
        香港有這麼多閉鎖社區,其實是極不尋常的,因為在全世界的大部分地區,閉鎖社區的出現都是由於當地的治安惡劣,人民為了自身安全別無他法而搬進去住的,就如巴西、南非和一些美國城市,但是香港的罪案率那麼低,根本不需要築起圍牆保護自己。閉鎖社區出現的其他原因亦包括當地的政府想節省打理花園、道路和聘用警員巡邏的開支,索性鼓勵財團打理自己的物業,造就閉鎖社區的形成;又或由於不同種族因文化差異和身份、地位認同等問題而選擇居住在不同的社區。這些都不是閉鎖社區在香港出現的原因。那為什麼香港會充斥着這種規劃建設?我認為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在政府和商人的思維中,土地、房屋只是生財和投資的工具,並不是給人安居樂業的地方;二、街道已由大眾可以自由交流的公共空間,逐漸被各式各樣的人濫用成為推廣產品和尋找顧客的地方,使得在街上停留與陌生人交談變得愈來愈「危險」,市民普遍不希望這種現象蔓延至自己的屋苑。
 
        土地和房屋若只是生財和投資的工具,官員和商人的首要考慮當然是回報和效率,樓宇的設計很自然就只從這兩點出發。政府關心的只是賣地收益和住宅的供應數量,住宅閉鎖不閉鎖,其實它不在乎。住宅應該開放還是封閉,在地產商人眼中亦只是管理問題。雖然在樓盤廣告中他們宣傳住客可以「擁抱」周邊的「瑰麗環境」,但最後還是決定把屋苑封閉,因為發生麻煩事的機會較少,亦可減少管理員和閉路電視的數目,省回不少開支。
 
        地產發展商大概會用這樣的理由回應上述的指控:為了不讓我們尊貴的住戶受到打擾,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是必須的。那有甚麼人最有可能「騷擾」我們呢?這就和我提出的第二個原因有關。現在走在街上,很容易就碰見形形色色的經紀、售貨員,見你停下腳步就立刻上前攀談,也有一些主動難纏、以做調查為名、推銷產品為實的保險從業員,以及一些用抽獎、免費試用作招徠的健身教練和美容師。這些人令我們在街上行走的興致大減、要處處防備,若他們出現在我們的住宅範圍內,更是一種滋擾。
 
        香港的閉鎖社區就是在上述因素下消極、被動地形成的,兩個原因的關鍵歸根究底都在於政府。我們都知道全世界的商人都利益至上,商業道德雖掛在他們的口邊,但沒有人會對商人自律有什麼期望吧。建築的法例是政府釐定的,圖則也要經過官員審批才能成為施工圖,所以他們實在責無旁貸,而且這些閉鎖社區形成已久,政府卻不聞不問,不當成是一回事,也算是一種過失。至於推銷員滋擾的問題,假如政府不規管,相信問題只會惡化,不會怎麼得到改善。
  
        我不知道香港的市民喜不喜歡活在圍欄之中、平台之上,因為沒有相關的調查、統計和研究。但是一些外國的研究和著作均指出,通常居民想要的只是安全和私隱,並不是活在這樣封閉、抽離的社區之中;這樣的社區亦會衍生很多社會問題,並不是一種健康的居住模式。 
 
        閉鎖社區雖然能使我們更有安全感和私隱,卻犧牲了多元化的生活和街坊鄰里的關係。沒有人能預計這些社區會對我們將來的社會造成怎樣的影響,但可以預見的是各階層溝通的方式和機會愈少,彼此的誤解和成見將愈大。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已經很嚴重,各階層就不同社會事件的立場和取態已非常分化,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還愈見功利和公式化,這將會成為社會的一種難治癒的病。
 
 
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